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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工伤保险的六个关键节点,你知道吗?发布时间:2024-07-20
实际工作中,有不少人由于对工伤保险的相关时间节点不了解,导致无法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,主张工伤待遇时,又常会遇到按何时的标准计算的问题。今天,给大家详细汇总了与工伤保险有关的最全时间节点~~~
与工伤保险有关的最全时间节点
■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,所在单位应当自伤害发生或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,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
■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,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、工会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
需提醒注意的是,由于不属于职工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,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。
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。
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,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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